•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6/8/5 14:52:33 来源: 延安宝塔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查看网友评论 跟贴 0 条 点击: 2177

      1.移动端(手机)申请登记流程:申请人下载秦务员APP,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在线办理”进行申请登记。

      2.PC端(电脑)申请登记流程:申请人进入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实名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在线办理”进行申请登记。

      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商或就业等佐证资料。其中,户籍信息佐证资料要上传户口簿的首页、监护人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页信息;房产信息佐证资料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页和房屋产权人信息页,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网签购房合同编号页、产权人信息页或正式购房协议、安置卡等信息;经商和就业人员要上传居住证(区外户籍)、房屋租赁合同、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就业证明等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务必于8月14日下午6:00前(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向申请学位学校提交以下资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住房产权证明资料(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安置或购房协议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同本的);

      (5)经商和就业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区外户籍,居住证办理时间截至招生政策发布前1日)、房屋租赁合同、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或经商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6)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确认,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信息错填、漏填或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的,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核查8月15日—8月19核查信息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人员到房产管理登记部门、市场监管、税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单位和开发公司置业中心、派出所、新城街道办事处核查学位申请人入学资格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产权房屋(有房产证、网签合同或正式购房协议、安置协议)交付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

      (四)确定入学(8月20日—8月28日)。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登记入学,公寓、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住房产,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规定,依据以下批次有序安排入学。

      1.第一批次:学区内“有房有户”,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含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村民集资建房等)都在学区内。

      2.第二批次:学区内“有房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只有房产(含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村民集资建房等)在学区内。

      3.第三批次: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按照优待政策安排入学。

      以上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4)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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