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户区改造要点早知道,补贴标准有不同!

    棚户区改造要点早知道,补贴标准有不同! 2019/3/16 10:12:55 来源: 作者: 查看网友评论 跟贴 0 条 点击: 2013

      每当看到棚户区改造的告示或新闻,大家都会点进去,看着其中涉及的街道区域和一张张表格,不少人都发出“这下有钱了”的感叹。但是这只是大家自己内心对于棚户区改造的一个成见。其实棚户区跟普通的拆迁还是有区别的,补偿的标准也是会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棚户区”具体指的是什么区域,根据我国2013年7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改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中明确表示,棚户区就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集中区域。也就是我们现在在城市中能看到的“红砖瓦房”、“90年代”宿舍楼,这类建筑大多数低矮,造型十分简单古朴,外墙斑驳,建筑风格也和周围的大楼、商铺,甚至是学校、医院显得格格不入。

      目前我国将棚户区简要分成这几大类:内城遗忘区、城中村、务工人员早期搭建工棚居住而形成聚集区。这类棚户区生活条件比城市角落要更差一些,表现在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安全状况以及地理位置等各个方面。其中棚户区的居民大多数是低收入群体,但也不乏事业单位企业老职工老干部,因为早期单位有“分房子”的这一举措。

      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推动我国文明城市的发展和城市GDP的增长,国家将棚户区改造列入了专项实施和监督的对象。为了保证改造资金的充足,《改造意见》明确指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等措施,另外,《改造意见》中还规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看到这里,多多少少对棚户区改造有了初步的了解了吧。棚户区改造采取多种安置补偿方式,充分尊重被安置人员的意愿,被安置方可以灵活选择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自行购买相结合的改造补偿方式。这时候被安置的人就可以根据自己当下的需求自行选择。

      与此同时,政府单位还对棚户区改造的安置住房、小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契税或个人所得税、新建安置小区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等等,都是其他拆迁补偿不能享受到的。其实受益的不仅仅是棚户改造区居民,对所有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公司和单位来说也是有相应的、非常优惠的政策的。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安置方选择产权置换的,采取就近安置的方式,而安置房的实际面积大小和详细的补偿标准,就会因地区不同、经济水平的差别而有所不同,不过基本上分成一下几种情况:

      一、1:1拆补原则,顾名思义就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以1:1的比例交付同样面积的安置房。

      二、根据当地市场,被改造房屋的折损程度和当地房屋市场价格而设定一个置换系数,根据该系数对房屋面积进行还原。但实际情况是,该系数如果小于1,那可能获得的面积一般都无法达到1:1。

      三、采用房屋面积和常住人口的综合方式进行安置补偿。首先根据规定人均安置房的补偿面积,其次根据家庭人口数匹配计算安置房的总面积,最后根据当地房屋市场价格换算进行多退少补。

      还存在一种棚户改造区是位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情况,像这种类型的改造安置则不需要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而是参考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补偿,换句话说就是,这类补偿款一般情况下都是高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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